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原平原水库占地地基处理工程施工
工程编码 | 130225140040-001 | 所属地区 | 乐亭县 |
工程名称 |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原平原水库占地地基处理工程施工 | ||
建设单位 |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工程地点 |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原平原水库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1、按招标图纸所示范围及标高进行淤泥翻挖晾晒处理;2、按招标图纸所示范围及标高进行土方开挖、回填分层压实、平整等施工;3、临时围挡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代理单位 | 乐亭县明诚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551.25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土石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详见招标公告)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6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
联系人 | 刘春光 | 联系方式 | 13333056955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4-10-28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4-11-01 16:3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4-10-28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4-11-01 16: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报名同时发售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
内容 |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原平原水库占地地基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TMC-2014-052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原平原水库占地地基处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经由乐亭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乐亭县明诚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原平原水库占地地基处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原平原水库占地地基处理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 3、建设规模: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原平原水库占地122.5亩地基处理,本次翻挖晾晒淤泥面积8.1667万平方米,翻挖晾晒淤泥总挖方量约36.75 万立方米,外买土方填方量约9.8万立方米。该项目位于黄海路与天津道交叉口,项目总投资为:551.25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质量标准:达到6.5吨/平方米地基承载力(以地基勘察报告为准)。地基处理高程达到黄海高程系2.6米。 6、工期:162日历日 7、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二、招标范围:、包括:1、按招标图纸所示范围及标高进行淤泥翻挖晾晒处理;2、按招标图纸所示范围及标高进行土方开挖、回填分层压实、平整等施工;3、临时围挡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土石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报名须知: 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独立投标人持网上报名回执单领取文件,并同时交验、提交以下证件及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投标信用手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进唐备案证明(外埠企业提供)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必须同时用企业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提交报名,否则无效。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0月28日-11月1日(周六上班),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审批中心二楼) 4、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18日09: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审批中心二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召开开标会,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出席;若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出席开标的,将视为投标人投标无效。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人: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蒋伟 电话:0315-4085966 招标代理机构:乐亭县明诚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乐亭县大钊路128号 联 系 人:刘春光 联系电话: 0315-4697607 13333056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