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渡新区贤白支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李渡新区贤白支路道路工程项目 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涪发改委发2【2013】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
2.2 工程概况:贤白支路整体呈南北走向,设计起点接聚贤大道(二期),道路向南延伸,沿途分别与规划路兴安路、吉安路、太乙环道永安路相交后,终止于太白大道。道路全长
2.3 建安投资:约人民币4000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竣工后24个月)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2.5 监理范围:李渡新区贤白支路路基工程、管网工程、路面工程、人行道工程、照明工程、边坡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包括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的监理工作。包括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00 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涪陵区李渡新区鹤凤大道6号
联系人:谭番
电 话:023- 72183590
传 真:023- 72183590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袁家岗中新城上城6号楼35层
联 系 人:陆女士
电 话:023-68163076
传 真:023-681630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李渡新区贤白支路道路工程项目 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涪发改委发2【2013】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
2.2 工程概况:贤白支路整体呈南北走向,设计起点接聚贤大道(二期),道路向南延伸,沿途分别与规划路兴安路、吉安路、太乙环道永安路相交后,终止于太白大道。道路全长
2.3 建安投资:约人民币4000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竣工后24个月)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2.5 监理范围:李渡新区贤白支路路基工程、管网工程、路面工程、人行道工程、照明工程、边坡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包括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的监理工作。包括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00 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涪陵区李渡新区鹤凤大道6号
联系人:谭番
电 话:023- 72183590
传 真:023- 72183590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袁家岗中新城上城6号楼35层
联 系 人:陆女士
电 话:023-68163076
传 真:023-68163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