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石镇灯杆堡公园项目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石镇灯杆堡公园项目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4〕3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焦石镇。
2.2 项目主要内容及规模:新建灯杆堡公园一座,占地面积46749.71㎡,包括广场3783㎡,地面铺装,停车位,绿化等。园区公共厕所一座,面积为113.65㎡,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000万元。
2.3 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道路铺装工程、车行道、小品、公厕及室外给排水安装、电气安装、背景音乐工程、管涵(管径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及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马家岩临江大厦26楼
联系人:
电 话:13908250811 电 话:657718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石镇灯杆堡公园项目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4〕3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焦石镇。
2.2 项目主要内容及规模:新建灯杆堡公园一座,占地面积46749.71㎡,包括广场3783㎡,地面铺装,停车位,绿化等。园区公共厕所一座,面积为113.65㎡,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000万元。
2.3 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道路铺装工程、车行道、小品、公厕及室外给排水安装、电气安装、背景音乐工程、管涵(管径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及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马家岩临江大厦26楼
联系人:
电 话:13908250811 电 话:6577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