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关于2014年度《辽宁省见习造价员证书》换证的通知
营口市关于2014年度《辽宁省见习造价员证书》换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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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毕业并取得造价员见习资格证书,且目前工作单位为营口市内所属企业的在岗见习造价人员,根据《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建价发[2013]11号)文件要求,现将营口市2014年度见习换证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4年7月10日 至 2014年8月10日 (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逾期不受理。具体时间如下: 上午: 9:00 至 11:00 下午: 13:30 至 16:30 二、申报材料(以下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1.《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登陆辽宁工程造价信息网 (http://www.lncci.com) ,点击标题栏 “政务链接”—— “辽宁省见习造价员换证系统”,网上填写并打印表格,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工作单位名称务必按单位公章全称填写);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3.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A4纸) ,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4.见习证书原件及复件印一份(A4纸); 5.近期免冠一寸证件彩照两张(黑白照片、不粘胶照片、大头贴式照片一律视为不合格 ) ; 6.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工作单位聘用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三页:合同封面、聘用期限、双方签字签章);(A4纸) 7.工作单位为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企业的人员,需同时提交省级或市级人才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存档证明原件,以及区级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加盖审核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四、换证地点 营口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造价信息资质管理科(辽河大街东12号八大局一楼东) 联系电话:0417-2657307
营口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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