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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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2214003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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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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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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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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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外墙保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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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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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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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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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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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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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0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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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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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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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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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既有居住建筑约11万平方米进行外墙外保温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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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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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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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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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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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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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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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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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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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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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冀、进承施工备案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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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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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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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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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发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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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售,详见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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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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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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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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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75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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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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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2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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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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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6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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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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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2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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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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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6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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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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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22至201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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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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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售,详见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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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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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兴隆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外墙保温工程(项目编号:XLFS[2014]038)已由兴隆县发展改革局以(兴发改投资核字[2014]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隆县兴隆镇
2.2规模:对既有居住建筑约11万平方米进行外墙外保温节能改造。
2.3合同估算价:约869万元。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0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1月1日完成。总工期3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外墙外保温节能改造。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二)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
(四)投标前,外埠申请人必须完成对本项目的进冀、进承施工备案证明的办理(请在公告期间联系相关部门办理,以免耽误相关材料办理);
(五)须提供本项目企业相对人守法证明;
(六)具备施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可于2014年9月22日上午10时00分至2014年9月26日下午17时00分前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l.ggzyjyzx.com)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同时用企业身份认证锁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进行报名。
4.2报名须知:已注册的投标人在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时,直接到“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报名系统报名。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注册系统进行注册(所注册信息必须与实际相符),再进入投标报名系统报名。投标人在报名期内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企业相对人守法证明。
4.3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投标人经报名成功后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l.ggzyjyzx.com)文件下载系统和施工图纸下载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其收据作为投标人进场投标的必要条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10时00分,地点为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为保证开标会顺利举行,投标人应提前30分钟入场准备并服从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的安排。
5.4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小写:¥80,000.00)。
5.5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下午15时00分(已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
5.6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
账户名: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01687308050507681
5.7投标企业使用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系统(保证金在线支付)缴纳退付保证金。不使用网上报名系统(保证金在线支付)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缴纳的保证金。(具体操作说明请参照《投标企业功能使用说明手册》)
6. 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报名成功后至答疑截止时间前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答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时间截止前2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解答内容需要设计单位或相关专家参与的,须提前通知设计单位或有关专家到场。
6.3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时间:2014年9月22日10时至2014年9月26日17时。
招标人集中解答时间:2014年9月28日9时至11时。
招标人关于开标时间、地点作出变更的截止时间:2014年9月28日11时。
6.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7. 特别提示
7.1投标前,外埠申请人必须完成对本项目的进冀、进承施工备案证明的办理(请在公告期间联系相关部门办理,以免耽误相关材料办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对此概不负责。
7.2投标人具备施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或无违法情况证明。
7.3投标人具备施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
7.4投标企业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须到达开标现场核验身份。
7.5为方便投标企业对报名、保证金支付等流程详细了解,请在报名前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自行下载《投标企业功能使用说明手册》并参照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及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l.ggzyjyzx.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咨询: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曹方亮
联系方式:0314-75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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