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11线石柱县马武至彭水界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211线石柱县马武至彭水界升级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公路局以渝路局发〔2014〕218号文批准建设,报建县人民政府同意,招标人为石柱交通建设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石柱县马武镇境内。
2.2 工程概况:公路改造长度约为10.6公里。
2.3 监理范围:完成招标人拟建国道G211线石柱县马武至彭水界升级改造工程(马武至彭水界总长10.6公里,其中桩号K0+000至K1+078.857,长度1.08公里已实施,本次招标范围为桩号K1+078.857至K10+637.65,全长9.574406公里、其中长链
2.4 工程投资额: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000万元。
2.5 监理服务期:400天,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决算办理审计结束和建设档案移交工作完成及缺陷责任期满,竣工验收结束,无延期服务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凡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先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交通建设总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新开路77号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玉马池工业园67号
邮 编:409100 邮 编:400021
联系人:
电 话:023-73326865 电 话:023-61922352
传 真:023-73332600 传 真:023-619223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211线石柱县马武至彭水界升级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公路局以渝路局发〔2014〕218号文批准建设,报建县人民政府同意,招标人为石柱交通建设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石柱县马武镇境内。
2.2 工程概况:公路改造长度约为10.6公里。
2.3 监理范围:完成招标人拟建国道G211线石柱县马武至彭水界升级改造工程(马武至彭水界总长10.6公里,其中桩号K0+000至K1+078.857,长度1.08公里已实施,本次招标范围为桩号K1+078.857至K10+637.65,全长9.574406公里、其中长链
2.4 工程投资额: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000万元。
2.5 监理服务期:400天,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决算办理审计结束和建设档案移交工作完成及缺陷责任期满,竣工验收结束,无延期服务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凡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先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交通建设总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新开路77号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玉马池工业园67号
邮 编:409100 邮 编:400021
联系人:
电 话:023-73326865 电 话:023-61922352
传 真:023-73332600 传 真:023-61922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