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看守所污水排放工程
工程编码 | 130126140048-001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灵寿县 |
工程名称 | 灵寿县看守所污水排放工程 | ||
建设单位 | 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工程地点 | 灵寿县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环保绿缘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69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彭工 | 联系方式 | 0311-83020866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4-08-22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4-08-28 16:3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4-08-22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4-08-28 16: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同报名时间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内容 | 灵寿县看守所污水排放工程已在灵寿县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灵寿县看守所污水排放工程 2、建设地点:灵寿县看守所至主城区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全部内容 4、建设规模:污水管网全长约1040m 5、工 期:60日历日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质量标准:合格 二、报名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4:30~16:3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持以下证件原件和一套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资质证书副本; ⑶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投标企业信用手册; 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本人劳动用工合同及养老保险证; ⑹在石家庄注册的投标企业由石家庄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开具全省统一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在外省、市包括石家庄市各县(市)注册的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开具“建设行政相对人无违法、违规证明” ⑺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⑻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廉政查询通知书; ⑼外埠企业进灵手续。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11-82962816 地 址: 河北省灵寿县 代理机构:河北环保绿缘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维明大街120号 电 话:0311-83020866,18932538333 联 系 人:彭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