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县峰高街道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荣昌县峰高街道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由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发[2014]29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荣昌县峰高街道办事处,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污水处理设施4套,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设施1套。
2.2建设地点:荣昌县峰高街道峨眉社区、唐冲村、金银村、凤凰村、阳岩村。
2.3 工程投资:约280万元。
2.4 计划工期:2个月。
2.5 招标范围:业主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所有建设内容以及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
3.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信誉记录。
3.2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须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答疑书、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获取方式: 2014 年
4.3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机上刷银联卡缴纳并换取收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荣昌县峰高街道办事处
地 址:荣昌县峰高街道阳光社区文化路59号
联 系 人:
电 话:023-4621278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前进支路1号18-6
联 系 人:刘婷婷
电 话:023-6842568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荣昌县峰高街道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由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发[2014]29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荣昌县峰高街道办事处,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污水处理设施4套,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设施1套。
2.2建设地点:荣昌县峰高街道峨眉社区、唐冲村、金银村、凤凰村、阳岩村。
2.3 工程投资:约280万元。
2.4 计划工期:2个月。
2.5 招标范围:业主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所有建设内容以及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
3.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信誉记录。
3.2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须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答疑书、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获取方式: 2014 年
4.3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机上刷银联卡缴纳并换取收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荣昌县峰高街道办事处
地 址:荣昌县峰高街道阳光社区文化路59号
联 系 人:
电 话:023-4621278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前进支路1号18-6
联 系 人:刘婷婷
电 话:023-68425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