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卫千渠排水工程工程二次公告
工程编码 | 131121140035-002 | 所属地区 | 枣强县 |
工程名称 | 枣强县卫千渠排水工程工程二次公告 | ||
建设单位 | 枣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工程地点 | 卫千渠胜利路桥至中华街桥段东侧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材料设备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发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代理单位 | 衡水建银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信用手册、建造师证书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埠(衡水市以外)企业须提供相应进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文件发售地点 | 衡水建银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邢玲娣 | 联系方式 | 0318-5820686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4-05-12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4-05-16 17: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4-05-12 09:01: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4-05-16 17:01: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4年5月12日--2014年5月16日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衡水建银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内容 | 枣强县卫千渠排水工程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枣强县卫千渠排水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在卫千渠胜利路桥至中华街桥段东侧铺设排水管道,把四出排水口污水汇集向南引向现有街道主排水网,采用直径800mm钢筋混凝土承插管,长691米,顶管183米,设防洪溢水闸阀门井3处。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发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这里核心推荐一下获取衡水造价信息官方电子版可访问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实时更新衡水市建筑、市政、交通、园林、电力电网工程造价信息并提供PDF及Excel电子版下载,达到合格 标准。 2.5 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到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投标报名表并备案(未备案的视为未报名)再到衡水建银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至2014年5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地点:衡水建银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衡水市中华南大街281号泰一尚城2号楼1307房间) 联系人:邢玲娣 联系电话:0318-5820686 备案地点: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红 联系电话:0318-8986119 报名应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信用手册、建造师证书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埠(衡水市以外)企业须提供相应进冀、进衡投标准入备案手续。注:以上证件均为原件(须备复印件二套并加盖公章,电子扫描件一套交到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8-8220500 招标代理机构:衡水建银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衡水市中华南大街281号泰一尚城2号楼1307房间 联系人::邢玲娣 联系电话:0318-5820686 日期2014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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