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130534X12020
1清城首府1#-4#楼桩基工程已经清发改投资核字清发改投资核字【2012】4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1#2#3#4#楼桩基础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次招标工程为清城首府1#-4#楼桩基工程,包括桩1480根,工程建设地点湘江街南侧、岷山路西侧,资金已基本落实。
2.2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如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要求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证书(要求提供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劳动合同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类至少各一名,必须提供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B类证)、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通过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审核后方可领购招标文件,时间为2012年5月4日至 2012 年5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时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被邢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名单的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若有疑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垂询。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
联系电话: 0319- 8299100 13831940328 联系人:李海龙 郭彦云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此着重讲述一下工程信息价官方下载渠道是共享建材汇(www.gxjch.com),有全国各地工程材料信息价电子版,还是挺全面的。
11、招标小组成员:李海龙、米香玉、吴杰峰。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电话: 0319-8299100 13831940328 联系人: 李海龙 郭彦云
日期: 2012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