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葫芦卫生院扩建项目
工程编码 | 130531130021-001 | 所属地区 | 广宗县 |
工程名称 | 广宗县葫芦卫生院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广宗县葫芦乡卫生院 | ||
工程地点 | 广宗县葫芦乡卫生院院内 | ||
建筑面积 | 500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且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广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李娜 | 联系方式 | 13932937289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04-03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04-10 17:3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04-03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04-10 17: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自2013年4月3日至2013年4月10日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广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内容 | 招标公告 广宗县葫芦卫生院扩建项目,已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广宗县葫芦卫生院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广宗县葫芦乡 建筑规模: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地上二层,砖混结构 招标范围:经审查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本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13年 5 月 15 日;总工期 180 日历天。 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且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公告时间: 自2013年 4 月 3 日至2013年 4 月 10 日 五、 招标公告发布地点: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六、 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先在河北建设信息网上报名后,再持法人代表委托书A4幅面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交以下证件: 1、①营业执照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资质证书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施工企业需要地级市清欠办出具证明) 其他说明:①邢台市施工企业还需携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通过邢台建设网查询)②外省企业还需携带进冀备案手续。③投标企业应办理农民工一卡通。 2、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13932937289 3、报名时间: 2013年 4 月 3 日至 2013 年 4 月 10 日 ,每天上午8时3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 2 时30分至5时30分(节假日除外)。 七、招标小组成员:邢雪棉 、张海峰、张晓儒、李朝波,其中邢雪棉任招标小组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项目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来信来电向广宗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违规违法行为,办公室设在广宗县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举报电话:0319-7213023(府前街原县交通局三楼) 招标人:(章) 招标代理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联系电话:15226876166 联系电话:0311- 67506939 18631197198 联 系 人: 郑庆荣 联 系 人: 李朝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