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青建工〔2018〕265号发布《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8月1日起施行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
青建工〔2018〕265号
西宁市、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合理确定我省建筑安装工程工期,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建标〔2016〕161号)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我厅2001年发布的《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青建工〔2001〕102号)同时废止。 超出本定额范围的按照实际情况另行计算工期。 本定额由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解释。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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