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救灾工作简报(第47期)
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就灾民临时住所安排工作出台指导意见
为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切实做好活动板房、帐篷和蓬布房分配使用工作,近日,省民政厅、省建设厅转发了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四川汶川大地震灾民临时住所安排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
一、多渠道解决。安排灾民临时住所,要广开思路、拓宽渠道、多措并举,统筹采取搭建帐篷、活动板房、篷布房和群众自建简易房或投亲靠友等多种方式;
二、制定分配原则。灾民临时住所的建设和分配要区分情况,因地制宜,宜篷则篷、宜房则房,要区分轻重缓急,研究确定优先和重点安排的对象,做到重点使用、合理使用和有效使用,避免因分配问题引发矛盾;
三、规范发放使用。发放活动板房、帐篷、篷布,要遵循调查摸底、分类排队、登记造册、民主评议、公开发放的程序,要公示各类临时住所的来源、数量、发放原则、发放对象,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公正、广开、公平;
四、保证住所安全。临时住所要根据就地和异地安置的不同情况,注意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相结合,临时住所的选址要科学合理,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区域,尽可能利用废弃、空旷地,少占或不占农田;
五、明确工作责任。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民政、建设部门要按照分工做好临时住所的分配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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