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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5-21,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四川减少633项行政审批事项

  编者按 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体现党和政府形象,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在我省抗震救灾工作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灾后恢复重建全面启动之际,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对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坚实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本报从今日起推出专题报道《千日奋战 强力推进“两个加快”·行政效能建设篇》,敬请关注。

  (记者 李旭 陈婷)在昨(1)日举行的四川省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新闻发布会上,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通报,历时两个月的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如期完成,58个省级部门实施的总计1122项行政审批事项,保留486项,取消调整后减少633项,精简数占原行政审批总数的56.4%;审批时限平均提速达37.9%。我省跻身于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之一。

  项目取消调整的具体情况是:取消64项,下放49项,转变管理方式257项,合并232项,不列为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31项。省政府规定,未列入省级保留目录的,省直各部门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保留的项目,原则上都要进入省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四川外汇管理局、证监会四川证监局、成都海关等10个中央驻川机构已由国务院部委组织清理,未参与此次清理。

  作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省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于5月启动,按照 “从简从优”原则,参照先进省(区、市)的经验和做法,清理省本级保留、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优化编制审批流程,逐环节、逐岗位明确办理时限。目前,全部保留项目的行政审批流程已录入行政审批软件试运行。

  被要求转变管理方式的257个项目,经审核确认,均属于不具有行政许可性质和功能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措施,或行政机关“以批代管”事项,以及行政机关可以通过事后监督、公共服务履行职能的事项。这些事项将转变为行政机关日常管理、事后监管或公共服务,不再进行行政审批。

  巩固清理成果是接下来要考虑的重点工作。省政府法制办将按照立法程序,组织修订取消、下放和转变管理方式项目的设定依据。同时,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对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行为进行分类规范的相关制度正在酝酿中。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已进一步向市州延伸。

省级行政审批“大瘦身”

  ●有一个数据值得关注:在保留的486项行政审批事项中,我省自行设立的只有12项,不到3%。换言之,大量保留事项都是国家设立的,这里面还有潜力可挖……

  -本报记者 陈婷

  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从1122项精简为486项,行政审批事项总数比清理前减少56.4%——昨(1)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全面结束。

  自2000年以来,这是我省第9次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这次清理与以前有很大不同:

  前所未有的力度——省委领导亲自抓;

  前所未有的要求——使我省行政审批事项在数量上和流程上争创全国最优。

  以清理规范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为突破口,5月,全省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打响第一仗。这一仗,第一次摸清了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底数,第一次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科学分类,第一次使我省迈进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之列。

  七条标准:条条都是“新东西”

  2008年5月4日,全省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之后第二个工作日,省直各部门接到一份来自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主题: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又要清理?”一些部门的第一反应有点漫不经心:前前后后搞过8次了,人都搞疲了,这次能有什么新东西?

  让大家没想到的是,第二天,省效能办就提出了此次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7条标准,条条都是“新东西”——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只有规章依据的,原则上取消或调整;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确定的工作总体取向和发展目标、战略的,原则上取消……

  根据“从简从优”原则,江苏、广东、辽宁等8个省(区、市)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成为“参照系”:先进省(区、市)未设立而我省有的,原则上应当取消;先进省(区、市)设立我省没有的,不再增加。

  谈起高起点制定清理标准,受命担任省效能办审核组组长的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铁说:“理论上,只要有法定依据,就是合法的行政审批事项。但‘依法’是底线。在“依法”的基础上,我们能不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确定的目标,在规范政务环境、提升发展环境职能上再进一步?这就是我们的指导思想。”

  “三堂会审”,摸清了家底

  清理结果一经公布,即意味着除法律法规新设立的项目,凡未进入保留清单的项目,有关部门将不能再进行“审批”活动。

  这使很多部门的负责人感觉到压力:“以前的清理,目标都比较单一,只是对应国务院某项要求或者针对我省地方法规自行设立的项目进行清理。但这次是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范围扩大了。”

  事实上,此前,省级部门究竟有多少行政审批事项,一直没有准确答案。如果不能掌握原来究竟有多少审批事项和办事环节,就谈不上规范审批行为。

  必须首先摸清家底!

  1122个项目,每一个项目都经过充分研究论证——集中会审那段时间,审核组每天通知几个部门分批次前来。常见的镜头是:审核会议室外面的走廊坐满了人,上午审核的部门还没走,下午要审核的部门又来了。

  清理工作进展得比预想的要慢。每项行政审批的专业性都很强,要逐项说清其来龙去脉,该不该调整?该如何调整?不仅需要法律知识,更需要对各部门的职能、专业、管理行为的实施过程有比较深入的了解。

  两个月后,清理结果终于确定:保留486项,取消64项,下放49项,转变管理方式257项,合并232项。

  省政务服务中心主任牛建平称,搞清行政审批项目的底数、分清项目性质界限是一个重要成果,对推进全省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具有标志性意义。

  一位负责人笑言:“我们基本是光胴胴了”

  争论从一开始就不断出现。可喜的是,在这次清理中,多次参与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一些审核组成员,已经感觉到省级部门出现的积极变化,“观念进步多了”。

  省人事厅原有一个审批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专营或兼营人才信息网络中介服务许可。2006年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时,清理工作组就提出:“这个事项能否不作为单独的审批事项,合并到人才中介机构的许可中去?”当时,这个建议没有得到采纳。但这次,省人事厅主动提出取消了该项目。

  哪些项目是真正的行政许可?哪些审批项目应该保留?不能保留的项目是取消还是调整?这些多年清理中的难题,虽然在“7条标准”中有所明确,但具体到每一事项,审批部门还是难免有想不通的时候。

  在讨论“砍伐、修剪行道树”项目时,审核组与省交通厅公路局有关负责人展开了热烈讨论。“我的确不能批准砍伐树木,但树是我们栽的,产权是我们的,保障行道树不受损坏我有责任。”公路局负责人一开始不同意取消该审批事项。但经过审核组认真分析,该负责人很快“转过弯”来:对产权单位而言,这实际是一种民事关系,不是行政关系。遂同意取消审批,转为依照资产管理权限实施管理。

  放权,放权!对各省级部门来说,项目清理的过程,就是一个对行政审批权再认识的过程。

  “刚开始,我们有一种思维惯性,总认为国家部委都有的项目,我就不能没有。”省科技厅负责项目清理的工作人员刘进说。这次,省科技厅对原有15个审批事项大幅度精简,取消2个,转变管理方式11个,只保留2个。

  “过去认为审批是种权力,现在看来更是责任。”省科技厅办公室主任许启新说,随着整个社会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行政审批所带来的责任将越来越大。“一方面要非常审慎地开展审批工作,另一方面也没必要抓住审批权不放,应尽量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

  初审结束后,省交通厅运管局一位负责人笑言:“我们基本是光胴胴了。”

  但仍有一些省级部门想设法保留审批项目,甚至有些时候,审核组刚把项目取消或调整、下放,部门负责人马上请部里来函要求保留项目。比较艰难的一次协商,审核组和审批部门反复讨论不下3次。最后,不得不由法制办、审改办、编办、政务中心四家负责人一起与审批部门协商。

  不审批了,怎么开展工作

  被精简掉的行政审批事项中,有257项被要求“转变管理方式”。在以前的操作中,这些项目有一个共同特点:以批代管。

  “许可的含义就是,我不批准,你就不能干某件事。在公共管理中,行政审批是对企业和群众等市场主体的利益干预程度最强的一种管理方式,因此必须明确界定、严格规范。”刘铁说。

  “不审批了,怎么开展工作?”清理过程中,审核组不止一次被问及这个问题。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曾是省科技厅的审批项目。按照过去的管理方式,首先由企业提出认定申请,经省科技厅批准后挂牌。而获准挂牌的企业,将有机会争取产业优惠政策、优先获得资金贷款、增加商业谈判的信用度等。“问题是,如果没有‘孵化器’的名义,企业能否从事高新产业?答案是肯定的。因此,它不是一个行政许可性质的东西。”省科技厅决定转变管理方式,将之作为部门对产业、企业的一个服务事项。

  新的工作思路随之产生:省科技厅首先作出规划,确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如何布点,然后相关处室带专家到规划区上门服务,筛选有条件达标的科研单位,有针对性地提供意见帮助其达标。“项目作为审批事项取消了,依托的就是把管理型思维转向服务型思维”,刘进现在很有信心。

  9次清理后,再精简余地还有多大

  回顾整个清理工作,刘铁感慨:“这次只能说实现了一个更高平台的阶段性目标。我们不能强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毕其功于一役,只能一个阶段一个阶段逐步推进。”

  有一个数据值得关注:在保留的486项行政审批事项中,我省自行设立的只有12项,不到3%。换言之,大量保留事项都是国家设立的。

  经过9次清理后,再精简的余地还有多大?这个问题,曾让刘铁不乏担忧。但这次清理结束后,他有了新的答案:“行政审批项目还有精简空间。”

  接下来,针对由国家设立但在清理中感到可以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省政府法制办将进行一次专题调研,争取国务院在法规条文上的支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宋民宪也认为,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还大有潜力可挖。“应该对每一个审批事项的审批效果进行科学评估:是否属于市场机制无法有效调节的?是否公民、法人不能自主决定的?行政相对人的申报材料是否均属确有必要审查?能不能通过网络、委托或其他方式审核?如此等等。这样评估之后,还有相当一批事项可以精简,还有不少审批环节可以优化。”作为该局派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首席代表,宋民宪正在按上述设想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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