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破解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难
“本来每月要还1265.20元的贷款,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的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后,每个月我们只需要还465.20元,压力一下就轻了!”3月18日,宜宾市民黄新从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完业务后,立即打电话把这一好消息告诉妻子。 “为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购房提供坚强保障,一直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要工作目标。”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徐昭华告诉记者,该中心从2006年开始,就一直抓住扩面、宽提、多贷三个关键点,不断改革创新。 2005年,宜宾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仅为48.32%。为提高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效用,自2006年开始,宜宾市决定将公积金的归集功能由银行转移给住房公积金中心承担,并采用双目标责任制的方法力促覆盖面的提高。 到2010年,宜宾市新增住房公积金建制单位1800多个,新增建制职工10.7万人,覆盖率由48.32%提高到75.39%,并实现了行政事业单位 100%建制的目标。2010年当年归集13.72亿元,是2005年的4.76倍,五年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达到43.69亿元,平均每年增长 44.59%。 随着缴存资金的不断充足,宜宾市把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范围,由7种扩大到14种,将住房公积金纳入了“大社保”体系,为真正需要购买住房的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职工提供保障。 ——2007年,宜宾在全省率先制定出按月提取还贷这一提取制度。贷款人在贷取了住房公积金后的第二个月,便可从自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中提取资金进行还贷。 ——2008年,宜宾推出了“十项惠民措施”,加强扩面工作,适当放宽提取条件和贷款条件,“以贷促缴”,使得更多的职工纳入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中来。 ——2010年,宜宾进一步放宽了贷款最高额度和最长年限的限定,单身职工从15万元提高到了20万元,双职工从原来的25万元提高到了30万元,同时贷款最长年限由25年延长到30年。 一个接一个的利民政策的出台,让宜宾市住房公积金在短短五年中,便创造出一项又一项实实在在的业绩。 “我们已连续五年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综合考核一等奖了。”徐昭华高兴地介绍说。 面对当前偏高的房价,为切实保障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合理需求,宜宾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从今年初开始便明确了 “控二停三”的原则,也就是通过提高首付比例、提高贷款利率、减少贷款额度等措施来控制居民二套购房,一律停止三套房贷款。数据显示,2月份宜宾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发放仅为332户,较去年同期减少了58.72%,其中90%以上属于首套购房。(消息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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