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11号)有关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抓好汛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城镇燃气、市政公用设施、建筑施工、既有房屋安全,现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14]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14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城发[2014]205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房发〔2014〕212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4]241号)等文件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红线意识,全面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 汛期历来是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期,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人命关天、生命至上的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按照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准备,勤检查,将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基层、企业和一线操作人员,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到位,夯实汛期安全生产基础。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认真分析和查找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高发类型,狠抓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做到不留死角盲区、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实施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公示公告、跟踪治理、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把重大安全隐患当做事故来处理,严格落实隐患挂牌督办制,实行隐患问责。对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一)开展市政公用设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对易受暴雨侵袭、雨水浸泡的城市道路、桥涵、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下沉式立交桥及排水泵房、建筑工地周边、城市低洼地带、城市易涝区的排水井、窨井盖和地下排水管线进行检查和疏通,保障道路通畅和运行安全。二是加强对汛期原水、出厂水、管网水和重点用水单位的水质检测,优化运行调度,确保水质安全。三是督促垃圾处理运营企业加强汛期垃圾处理设施检查维护,认真排查垃圾处理渗滤液导排及处理等配套设施,填埋场填埋气导排、防爆、灭火设施,焚烧厂管道、阀门等设备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填埋场四周排水通畅、坝体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四是组织对燃气管道设施和用户室内燃气设施、液化石油气储存站、灌装站、供应站点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二)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督促施工企业认真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密切关注暴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对深基坑、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危险作业。二是抓好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办公室和仓库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对位于学校、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临时围墙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坍塌和坠物伤人事故。四是在高温酷暑天气,严格执行“午休令”,合理调配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施工现场准备充足饮用水和防暑药品。五是加强汛期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妥善保管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六是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汛教育,讲解有关的避险路线、避险地点和避险方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二)开展既有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的安全排查工作,建立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档案,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做好老旧房屋屋面和地表排水、防渗防漏设施检查,及时疏通、清淘平房院落下水设施,疏浚低洼院落排水明沟,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的房屋坚决停用或拆除,从源头上防止既有房屋安全事故发生。二是督促有关建筑物产权人或管理人认真排查建筑物幕墙、大型户外广告牌等设施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大风引起坠落事故。三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电梯等公用设施设备和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共用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完善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 三、强化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建立健全预警制度。根据雨季汛期特点,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一是做好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高温预警后的响应工作,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二是组织防汛应急预案演练,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在汛期到来时,要求各单位确保防汛领导班子、工作队伍、措施和物资落实到位,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科学组织抢险。三是建立汛期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四是认真组织开展防暑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严格督查,严肃追责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迅速开展汛期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安全监管漏洞,落实安全整改措施、增强安全意识,全面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各地要将今年汛期(6月初-9月底)安全检查情况于每月25日前书面上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我厅将于2014年6月下旬到9月上旬,由厅领导带队,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采取联合检查和暗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以城镇燃气、内涝防治、建筑施工、既有危旧房屋安全为重点的汛期安全督察。对发现严重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对由于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彻底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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