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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2-11,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攀枝花市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绩显著

  本网讯  近日,记者从攀枝花市住建局获悉,截止去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6373套,开工率100.2%。其中公租房173套已全部开工,棚户区改造6190套已开工6200套(其中货币安置3350户,货币化安置率54%),开工率为100.2%;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基本建成5205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55%;竣工3741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62%。定向分配给农民工的120套公租房已建设完成并分配入住。2015年初应分配公租房2037套,现已分配2042套。应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380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共2252户,目前正在发放补贴。全年我市共争取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央、省补助资金19751万元,已全部下达各县(区);争取到国开行棚改贷款资金5亿元,目前国开行总行审核已通过,将进行合同签订及资金落实等后续问题。   健全机构 提供组织政策保障   该市将住房保障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整合原“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办公室”、“市房改办”等职能,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成立了市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并落实领导、编制、人员、经费保障,统一负责处理具体日常事务,各县(区)政府及大企业也相应设立住房保障工作机构,使住房保障工作在较完备的组织体系保障下得以有序有力的推进。   在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宏观政策指导下,该市先后制定涉及各类保障性住房建管用一体的配套制度近20项,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类审批手续的办理,建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过程、资金管理、准入退出、上市交易和后期管理等方面予以全程规范,为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较为健全的政策支撑体系。   强化土地资金保障 综合利用社会资源   在土地供应方面,该市克服土地利用指标严重不足、用地基本条件差、用地结构不合理等实际困难,建立“优先保障、按需供应、应保尽保”的土地供应机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土地保障计划,提前安排,重点保障,尽量选择区域位置较好、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地块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以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规划为前提,鼓励支持企业充分利用闲置的厂房、仓库、办公等非居住用房及空闲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在资金筹集方面,彻底改变“单纯靠财政投入、有多少钱干多少事”的旧思维,多渠道筹集资金,树立“干多少活筹多少钱”的新思路,建立了中央和省资金补助、市县(区)两级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贷款支持、企事业建设单位承担、个人筹集等多元化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筹集渠道。   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落实上级精神,力推模式转变。该市按照省政府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的会议精神,及时传达落实,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县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切实推进棚改实物还建安置转货币化安置。二是完善配套政策,指导棚改货币化。我们在制定《关于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暂行意见》基础上,出台了三个配套文件:《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新购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在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中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居民自主购买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攀枝花市三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货币化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三是抓住关键,方式多样。抓住各级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这一关键环节。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扩大货币化安置比例,依法做好棚改项目安置方式转变工作,实施货币化安置方式多样化。实现了不同地区,在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采取不同方式的货币化安置,2015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货币化安置率达54%。四是把握节奏,突出重点。从群众最迫切需要改造并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地方入手,把住房条件较差、安全隐患严重、基础设施缺乏、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并选择货币化安置的项目纳入优先启动。同时把握好工作节奏,在充分尊重居民改造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并鼓励老城区改造居民在新区购置商品房,达到城市建设的“新旧联动”。   政府主导企业参与 拓宽房源筹集渠道   攀枝花市在按照“政府主导,锁定房价,市场运作,定向分配”模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多渠道筹集房源。一是调动攀钢、攀煤、十九冶等在攀中央、省属国有大企业及其他国有改制企业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成保障性住房2.7万余套;二是调动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并以不高于3%的利润承建由政府主导集中修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三是对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的工业园区、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和协调指导。   分类实施稳步推进 建立梯次保障体系   根据低收入家庭的困难程度和实际需求,该局建立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梯次供应体系,全力实现应保尽保。   探索创新保障方式 促进健康协调发展   攀枝花市非常注重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并结合该市实际不断总结创新保障方式,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廉租住房共有产权试点工作,力求适当回收部分廉租房建设资金,再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形成良性循环。同时在商品房开发小区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并配套了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既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选址难的问题,又避免产生低收入家庭过分聚居和被边缘化的问题。我们还通过多方努力,成为全国首批28个利用公积金沉淀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之一,极大缓解了建设资金压力。下一步该市还将开展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试点工作。   健全机制全程监管 构建共建共管格局   鉴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特殊性,攀枝花市高度重视对建设项目的监管。一是建立了市政府常务会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审议制度,确保每年保障性住房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土地资金等保障到位。二是建立了规划建设部门牵头,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等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定期工作例会制度和市级主管部门与县(区)政府、大企业工作协调机制,每季度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进展及质量安全进行拉网式检查。三是建立了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建设、分配、管理制度,明确了市级部门、辖区政府、相关企业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四是建立环境配套机制,坚持规划先行,设施配套,满足群众要求,并加强后续管理,让群众住得放心、舒心。五是建立了保障性住房监督监管机制,包括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使用的监管机制;项目建设质监、监理、设计、施工、开发五位一体的质量安全保证机制,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分配、使用全程公开、公平、公正。六是建立了考核奖惩机制,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和职能部门目标考核范畴。(攀枝花市住建局) 建材指导价四川省建材指导价攀枝花市建材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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