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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2-29,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保障农民工权益 积蓄跨越发展软实力

  编者按:新年已过,农民工讨薪问题已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发布对建筑业的影响才刚刚开始。2016年新年伊始,本刊简要梳理农民工欠薪问题产生的根源、寻求解决良方,希望能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一分力量。   农民工:权益得不到保障   权益得不到保障是多年来农民工问题存在的根源。据《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其中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约占22.3%,较上年增长0.1%,达6109万余人。农民工权益保障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拖欠和参加“五险一金”的农民工比例上,其中尤以工资拖欠最受关注。   2014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仅为38%,建筑行业这一比重尤其低。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0.8%,比2013年下降0.2个百分点,但建筑业仍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多发地,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4%。按建筑业6109万农民工计算,约有85.5万在2014年被拖欠工资。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汪晖在提案当中引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联合调查的数据称,2014年建筑业农民工一年全额结算工钱的比例仅为60.2%,高达53.4%的建筑业农民工2014年遭遇过欠薪。   层层非法分包、转包,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首要原因。参建单位对建设工程随意进行肢解,层层非法分包、转包;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相互推诿、扯皮,致使辛辛苦苦打了一年工的农民工不能及时拿到工资。“包工头”承揽工程,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直接原因。“包工头”采取挂靠企业资质的办法承揽工程,缺乏承担风险的能力,缺乏最基本的诚信和道德,一旦出现问题,便将责任推给挂靠企业,甚至有拿到工程款后携款潜逃的,致使农民工工资长期拖欠。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拖欠工资一般具有联动关系。无正规有效的劳动合同,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根本原因。由于工程庞大,转包、分包关系复杂,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只有工人一方是明确的,但另一方主体是谁往往不明确,导致发生拖欠工资等劳动争议后,无法拿出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大了清欠部门处理案件的难度。   施工企业:欠薪不全是我的错   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长、交易过程复杂、交易费用高、市场风险大,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问题较为严重。近年来,在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努力下,建筑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整顿和规范,但是,拖欠工程款现象在各地依然频繁发展。这也是多数企业欠薪被追责后的普遍理由:“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没钱发工资。”   此次国务院发布的《意见》规定,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对于多数施工企业来说,可谓“有苦说不出”。但从促进行业长远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角度来看,建筑业拖欠工程款问题必须尽早得到“根治。”   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的原因很多,一是建设单位财力有限、资金紧张,为了出政绩、出效益,许多工程仓促上马,“空手套白狼”,要么分文不出、让施工企业全额垫资承包,要么只在工程发包时象征性地支付部分前期费用、其余工程款则以种种理由进行拖欠。二是信用体系不健全,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法治观念还没有普遍形成,工程建设单位履约能力差,违约成本低,拖欠工程款现象因此大行其道。三是部分建设单位领导以权谋私、借故拖延、暗里索贿,以拖欠工程款为手段贪污受贿。   而从整个行业来看,农民工欠薪的第一责任人通常都是企业,因此,建筑业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确保农民工的利益,但拖欠工程款这一根本问题得不到解决,农民工权益保障必然是“空中楼阁”。   对于拖欠工程款问题,多数施工企业建议引入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国际工程承包少有工程款拖欠、更少见拖欠劳务人员工资行为,原因在于国际通用的菲迪克合同文本的工程款支付,设有工程款的银行支付担保合同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也多次呼吁行业建立工程担保制度,并已在部分省市试行,但普及速度缓慢。此次《意见》提出要“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采用经济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工程款拖欠,正切中问题要害,希望可以尽快施行。   政府:我们做得已足够多   自2004年启动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来,尽管国务院三令五申、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一系列相关意见,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然是建设领域的焦点问题。   早在2004 年10月29 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原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启动了全国范围的连续3年的清理拖欠工程款行动;2006年1月3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2008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2010年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201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2013年2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再次下发共30条意见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了从源头解决的意见;2016年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以16条“硬措施”,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清欠政策不可谓不多、相关措施不可谓不严,但农民工欠薪问题依然久治不绝,原因何在?执行不到位或许是主要问题。   怎么办   农民工欠薪原因繁多,牵涉到建筑行业各个方面,而从根本上说,欠薪只是农民工在二元社会结构中尴尬的角色的体现,农民工权益的保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盲人摸象”般的治理思路或许可以拓展一下,从为农民工建立起全社会的关怀认同机制开始。   对于建筑业而言,要想可持续发展,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背后,是以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行业发展模式是否可以持续的问题。善待农民工,就是善待行业的未来。 建材结算价直辖市建材结算价北京市建材结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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