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行业资讯新闻列表 人工客服公众号
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6-04,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眉山:破解货币化安置难题

  解决“怎么干”的问题   ● 出台政策。2015年4月,四川省眉山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引导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试行意见》,首次明确“城市规划区内的棚户区改造安置对象,原则上都要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不再新建安置住房”。2016年2月,在《关于强力推进统筹城乡“四种模式”“四个转变”,全面加快新型城镇化的意见》中进一步要求“在市区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征地拆迁安置一律实行货币化安置,在城市规划区之外原则上也要实行货币化安置”,在政策层面为棚改货币化安置提供了坚强保障。   ● 形成合力抓推进。成立由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发展改革、银行、政府平台等组成的棚户区改造专项督导组,变以往的督促检查为督促指导。按照“一县一策、一事一策”的原则,帮助分析政策,找准政策窗口,并就如何包装项目、争取资金,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方案。   解决“如何选”的问题   ● 分区测算,制订补偿标准。以“买得起、装得起、住得起”为安置原则,组织开展货币化安置补偿标准调研,以同城、同区域商品住宅综合价格为基本补偿依据,不搞“一刀切”。各区县分别研究制定符合县域实际情况的货币化安置补偿政策,安置补偿折算单价均高于当地商品住宅均价,确保安置群众得实惠。仁寿县西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县城商品房均价每平方米4160元为标准,按照原有住房产权面积的1:1.3比例补偿,420户拆迁户货币化安置一次性签约率100%。   ● 加强宣传,引导自主选择。逐级召开社区居民小组干部会、党员代表会、户长会,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宣传解释拆迁安置政策,确保政策家喻户晓。同时,以社区为单位组建搬迁委员会,逐户逐人给拆迁户算清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的经济账,让其对货币化安置的优厚条件有直观的量化认识,以此引导拆迁户自主选择货币化安置。   ● 阳光操作,确保公平正义。通过推行“一书、一卡、三协议”,强化程序监管。由拆迁户自愿出具《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签订《房屋征收拆迁协议》、《货币化自购商品房安置协议》、《商品房购买协议》,委托征收部门办理储蓄卡,授权征收部门统一保管、统一支付、统一结算,确保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不留隐患。   解决“资金紧”的问题   棚改货币化安置,最大的难题在于政府当期支付资金压力大。眉山市多渠道筹资,解决“资金紧”问题。2016年,全市已申请各类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基)金8.5亿元、发行棚改债券12亿元、争取农发行贷款4亿元,国开行第一、二批贷款到账10.1亿元。   ● “四方联动”引入银行资金。创新“政府+银行+房企+拆迁户”四方联动机制。拆迁户自主选择在规划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进行安置,全权委托政府保管银行卡和存折,代为支付和结算。拆迁户根据个人征信报告向银行申请贷款,政府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银行发放贷款后,政府受托向房地产企业支付房款。政府和银行签订《金融合作服务协议》,本金按5%、10%、15%、30%、40%的比例5年归还,利息按基准利率+1.75%计,并设立风险缓释金。彭山区通过四方联动机制,从银行融资3.65亿元,解决了725户拆迁户补偿安置问题。   ● “433房款支付”分解支付压力。拆迁户自主选择在规划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进行安置,全权委托政府代为支付购房款。政府受托分别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向房地产企业付清购房款。房地产企业必须在本地购买土地,且留存本地的土地出让金不能低于政府支付房款的30%。通过“433房款支付”模式,有效减轻了政府一次性支付压力,促进了房地产业持续发展、良性循环。仁寿县通过“433房款支付”模式,降低政府首期支付资金比例60%,解决了2000户拆迁户的购房安置问题。 建筑造价信息四川省建筑造价信息四川省建筑造价信息
文章字数:1809
点击数:5252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