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煤炭资源整合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加大煤矿整顿关闭、资源整合工作是规范煤炭资源开采秩序、保护国家资源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煤炭大省陕西对此进行了积极探索,加大小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但面临的五大问题仍亟待解决。 {TodayHot} 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的指导意见》下发后,陕西省政府已及时向国务院安委会报送了煤矿整顿关闭三年规划。 规划明确提出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06年6月底前,以整顿关闭为重点,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第二阶段:2006年6月到2007年年底,通过资源整合,淘汰关闭3万吨及以下矿井等16种类型矿井,再关闭矿井50处,减少煤矿数量,提高产业集中度。第三阶段:到2008年6月底,以强化基础管理为目标,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按规划安排,2008年全省煤矿数量控制在750处左右,2010年全省煤矿数量减少到700处以内。 {HotTag} 今年以来,陕西省大力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今年一季度,陕西省去年年底公告关闭的50处矿井已经关闭到位。截止到今年7月中旬,2006年该省80处关闭矿井名单已按计划落实。9月29日,陕西省政府发文公布,陕西省煤炭局、陕西煤监局、省国土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等部门已注销或暂扣了这些矿井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民爆物品储存使用证等相关证照。 目前11处矿井基本关闭到位,其余69处矿井停止了生产,县级有关部门向这些矿井派驻了专职安全监督员。 积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 在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的同时,陕西省积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目前已制定印发了《陕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制定了2007年底前淘汰3万吨及以下矿井、2008年6月底全省煤矿平均单产接近30万吨的整合目标。 这一方案明确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以优并差,按建设项目管理的整合原则。方案规定,市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必须报省政府审批;纳入资源整合矿井必须是证照齐全的矿井和省级以上部门批准的新建或改扩建矿井;关闭矿井资源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的要经省国土资源厅认定;对资源整合矿井按煤矿建设项目进行管理;整合后的矿井只能有一个法人主体、一套生产系统。 目前陕西省在陕北、渭北一带组织开展了煤炭资源核查检测,已完成600多个煤矿,查清了煤矿开采现状,为煤炭资源整合和下一步的矿井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根据目前进展情况分析,年底之前该省资源整合实施方案有可能完成审定,整个资源整合工作预计于2007年底结束,届时全省煤矿数量将减少到750处左右。 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呈现四大“亮点” 陕西省在煤矿整顿关闭、资源整合中积极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新方法、新思路,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肯定。这些有益探索也值得其它省市借鉴。 亮点一:陕西省政府与市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今年以来,陕西省政府不仅与各市、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还与重点产煤县区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包括煤矿整顿关闭等内容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领导责任。澄城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检查汇报、“一票否决”、责任追究和监督举报奖励4项配套工作制度,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到实处。 亮点二:乡镇小煤矿派驻“安全督查员”蹲点监管。借鉴对国有大矿的安全监管经验,许多市县实行对所有小煤矿派驻安全督查员,长期驻矿监管。特别是对列入关闭范围的小煤矿,由县煤炭局或乡镇政府派出专职安全监督员驻矿督查,防止明停暗开或死灰复燃。 亮点三:加大事故经济处罚力度。陕西省政府明确规定,煤矿发生1人死亡事故,将被处于50万元的罚款,停产整顿1个月;一次死亡2人,罚款100万元,停产整顿3个月;一次死亡3人或一年内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的,将被责令关闭。铜川市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落实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目前市内所有煤矿都按照要求上交了抵押金,从而增强了矿主的安全责任意识。这些举措,将进一步加大对煤矿违法生产的打击和处罚力度。 亮点四:推广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榆林市根据本地区顶板灾害严重的实际,在乡镇煤矿中推行可以同时监测顶板位移、一氧化碳浓度变化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着力降低顶板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铜川市柴家沟煤矿使用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可对井下作业人员实施全过程跟踪,实现了对下井人员随时随地动态监测管理。 煤矿整顿中的五大问题 尽管陕西省围绕煤矿整顿关闭做了大量工作,但国务院安委会联合执法第八督查组不久前在陕西督查时指出,陕西省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上存在四个主要问题。而这些问题不仅在陕西省,在其它省市也普遍存在,亟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关闭煤矿和资源整合煤矿互相交叉。陕西省制定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计划今年内关闭80处煤矿。但目前仅有11处煤矿关闭到位,剩余的69处煤矿中相当一部分属于资源整合煤矿,真正彻底关闭的是少部分。此类煤矿因资源整合方案尚未确定,井筒是否保留也不能确定,多数关闭煤矿没有达到《特别规定》中关于拆除生产设备和供电线路,封闭、填实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的标准,极易恢复生产。 二、资源整合规模标准与现行规定有差距。按照国家规定,陕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后的矿井规模不小于30万吨/年,但陕西省资源整合方案中对此没有进一步明确。许多市、县已将整合后的矿井规模按照9万吨/年安排,榆林市甚至将南部薄煤层整合矿井规模放宽至6万吨/年。 三、煤矿基本建设管理尚不规范。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建项目违背基本建设程序,手续不齐全。如黄陵集团二号井即将竣工投产,却因与中石油在采矿权重叠设置未达成安全协议问题,至今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银河集团薛庙滩煤矿仅有探矿权证,项目却已经核准,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已通过审查,一对斜井即将落底。二是部分新建煤矿存在“批小建大”问题。银河集团薛庙滩煤矿批准的设计能力为45万吨/年,但实际上是按120万吨/年的能力进行施工;黄陵集团二号井在调整项目设计方案尚未经国家核准的情况下,已施工安装了大功率采煤设备,实际生产能力将超过原设计能力。三是施工队伍管理不严格。中能公司榆阳煤矿曾经将井下机电安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对外承揽建设工程资格的神华集团多经公司;神华集团锦界煤矿工程发包过多过细,施工单位多达70多家。 四、部分煤矿安全管理亟待加强。有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个别煤矿出入井登记缺损,出入井时间矛盾,瓦检员特殊工种证私自涂改;甚至有的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转,且缺少备用机组,监测系统操作人员有的仅参加过几天培训,对瓦斯管理基本常识不够了解,矿灯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支护设备陈旧、落后等。另外,还有部分正常生产矿井因办理证照延续手续而停产,给煤矿正常安全运转造成影响。 五、资源整合潜藏产能膨胀风险。煤炭资源整合要结合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分步实施,分批投产,稳步推进。目前,陕西各市在实施资源整合的过程中,对现有煤炭资源进行了重新配置和扩储,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个别地市规划在完成资源整合后,生产规模将翻一番。为有效应对当前已经显现的煤炭产能过剩,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统筹本省煤炭工业的发展,完善全省资源整合方案,分期分批组织建设施工,逐步释放产能,避免无序扩张和生产能力的急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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