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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5,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天津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将出台

  从天津市日前召开的“开发企业促开工服务座谈会”上获悉,本市将建立开发企业与政府管理部门互动的长效沟通机制,保证已供应土地的尽快启动开发,{TodayHot}避免土地的长期闲置,全面完成今年全市房地产开发计划。   政府管理部门表示,对已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项目,将全力配合开发企业的开发建设,做好服务,同时建立土地开发项目管理库,长期跟踪服务开发企业。开发企业必须严格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报建手续,按照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时间及时动工开发,对于违背合同约定,未按规定时间动工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对于今后土地市场管理工作,下一步本市将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研究制定《天津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设立专门机构对市场存量土地进行监管,对处在拆迁、规划、建设等前期阶段的地块,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拆迁力度、加快规划建设审批,促尽快开工建设;对违反合同未在规定时限内开工建设的开发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和收回土地使用权。  同时本市还要强化土地供应计划总量控制,着眼市场需求安排和开展土地收购整理和供应,积极引导和调控土地市场运行,做到收购、整理、储备、{HotTag}供应通盘考虑,提高土地供应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充分发挥房地合一优势,加大对土地开发项目跟踪服务和销售监管,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合同中关于土地用途和建设开发规模的约定。严禁土地囤积、炒卖,对于取得土地使用权长期未动工的开发企业,将限制其再次购买土地。以非住宅房产和土地抵押工作为突破,实现房产和土地的统一交易、统一抵押,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降低金融抵押贷款风险、降低行政管理成本。  加强土地出让项目的后期管理,实施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加强建设用地备案工作,建立已供应土地出让后合同跟踪监测系统,开展闲置土地情况调查和信息化处理。在建立全市土地价格监测体系基础上,建立土地市场、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监测分析体系,掌握市场实情,判定市场需求,掌握调控市场的主动权。  实现全市经营性用地集中统一交易,加快建立土地网上交易制度,完成全市土地统一交易平台,实现全市统一信息发布、统一评估机构信息库、统一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范各类土地交易行为,实现土地交易市场的公正、公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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