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违规行为的通报(辽住建91号)
关于对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有限公司违规行为的通报
辽住建[2014]91号
经查,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编制×××项目工程(结)算书时,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未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无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违反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二十二条、《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住建发〔2009〕7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通报如下: 一、给予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通报批评; 二、将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三、鉴于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建议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按照有关规定,这里插入告知一下大连造价信息官方获取方式:打开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提供包含大连市钢筋水泥混凝土商砼、电线电缆、五金水管等材料在内的造价信息电子版下载服务,取消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AA级资格。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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