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小三峡宁江旅游码头游客接待用房及停车场改造项目施工
巫山县小三峡宁江旅游码头游客接待用房及停车场改造项目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山发改[2012]4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长江三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巫山宁江旅游码头。
2.2建设规模及投资:室内一层装饰工程,装饰面积约788.55㎡,估算价65万元,接待中心外墙玻璃改造4054.55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五层、高度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巫山县小三峡宁江旅游码头接待用房改造工程(一层)、外墙幕墙工程、停车场工程施工图所有内容。改造工程主要包含外墙安装幕墙、室内部分拆除、墙体砌筑、门窗、地砖地面、乳胶漆、服务台及电气、给排水等,室外停车场主要栽植香樟和桂花、砌筑树池等工作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4 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必须符合《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和渝建发【2011】130号、136号规定和渝园林发〔2013〕30号文件规定执行。
3.5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00元。
4.3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长江三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牌坊一路129号北城绿景商务大厦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园一路渝高广场F座21-1
联 系 人: 施老师 联 系 人:
电 话: 023- 67113195 电 话: 15310028515
传 真: 传 真:
1.招标条件
巫山县小三峡宁江旅游码头游客接待用房及停车场改造项目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山发改[2012]4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长江三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巫山宁江旅游码头。
2.2建设规模及投资:室内一层装饰工程,装饰面积约788.55㎡,估算价65万元,接待中心外墙玻璃改造4054.55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五层、高度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巫山县小三峡宁江旅游码头接待用房改造工程(一层)、外墙幕墙工程、停车场工程施工图所有内容。改造工程主要包含外墙安装幕墙、室内部分拆除、墙体砌筑、门窗、地砖地面、乳胶漆、服务台及电气、给排水等,室外停车场主要栽植香樟和桂花、砌筑树池等工作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4 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必须符合《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和渝建发【2011】130号、136号规定和渝园林发〔2013〕30号文件规定执行。
3.5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00元。
4.3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长江三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牌坊一路129号北城绿景商务大厦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园一路渝高广场F座21-1
联 系 人: 施老师 联 系 人:
电 话: 023- 67113195 电 话: 15310028515
传 真: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