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龙溪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桃花溪葛兰新市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桃花溪渡舟老桥至下水碾段综合治理工程3个项目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 重庆市长寿区龙溪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桃花溪葛兰新市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桃花溪渡舟老桥至下水碾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市长寿区龙溪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桃花溪葛兰新市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桃花溪渡舟老桥至下水碾段综合治理工程3个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设计周期
2.1 项目地点:
(1)重庆市长寿区龙溪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涉及地域:但渡镇、邻封镇、双龙镇;
(2)重庆市长寿区桃花溪葛兰新市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涉及地域:葛兰镇、新市镇;
(3)重庆市长寿区桃花溪渡舟老桥至下水碾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涉及地域:渡舟街道、八颗镇。
2.2 招标范围 :
完成重庆市长寿区龙溪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桃花溪葛兰新市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桃花溪渡舟老桥至下水碾段综合治理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初步设计(含概算)、行洪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以及相应阶段的地质勘测、施工中的后期服务等。
2.3 设计周期:60日 历天。
本项目涉及的工作要求:中标人在该周期内必须完成招标范围内各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行洪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以及相应阶段的地质勘测,向招标人提交合格设计成果纸质版各10套和含全部设计文件内容电子光盘 2套,全部设计成果均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核准并获取批文。
3. 合格的投标人及资格审查方式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若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参加本设计投标,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建发 (2011)40号文] 的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不报名。招标公告于 2014 年3月14 日起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在《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sggzyjy.com)上公开发布,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随时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不缴费者拒收投标文件。(特别提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8 日 10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 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