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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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县魏村第二中学食堂已由清苑县发展改革局以 清发改(2012)9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苑县魏村第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苑县魏村第二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清苑县魏村第二中学食堂工程,位于清苑县魏村,为一栋一层框架结构食堂,总建筑面积473.66平方米,造价约为85.2523万元,质量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2年 12月24日至2012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此关键告知一下河北工程信息价下载官网:共享建材汇(www.gxjch.com),是河北省钢筋水泥混凝土商砼、电线电缆、五金水管等材料信息价期刊电子版查询下载官网,每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清苑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二楼招标代理室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9日
9:30时,地点为 清苑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一楼招投标室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苑县魏村第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苑县魏村 地 址: 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 编: 071100 邮 编: 071000
联 系 人: 武雪战 联 系 人: 高静
电 话: 15933231656 电 话: 527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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