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新一轮西安城市总体规划:突出五大亮点
回顾:西安城市总体规划的四次修编
自建国以来,古城西安共编制了四次城市总体规划。
上世纪50年代,编制了第一轮西安城市总体规划(1954年—1972年)。它的实施形成了西安现代化城市的雏形,为以后西安的健康有序地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上世纪80年代,编制了第二轮西安城市总体规划(1980年—2000年)。该规划进一步加大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巩固了西安作为世界著名古都的地位,并逐步构筑起以西安作为西部特大城市和陕西省省会城市的构架。
上世纪90年代,编制了第三轮西安城市总体规划(1995年—2010年)。该规划的实施为把西安建设成为外向型现代城市奠定了良好基础。
2008年5月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西安城市总体规划(2008年—2020年)》(国函〔2008〕44号)。这是西安城市总体规划的第四轮修编,是西安城市发展的一件大事,是西安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对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城市公共利益和长远发展,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背景: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适逢其时
《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1999年5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复以来,对于指导西安市城市发展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引导作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综合发展目标已基本实现。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的实施,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对城市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西安市迫切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修编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
(一)修编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的需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西安作为我国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城市,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战略地位,是西部地区最具发展带动作用的中心城市,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西安已经并在更多地承担国家的发展建设任务。
(二)修编是落实区域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西安地处关中腹地,是陕西省唯一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国民生产总值约占全省的40%,拥有充足的就业机会,比较完善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是落实区域发展整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所在。为此,陕西省委、省政府根据国家关于着力打造关中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提出西安市要率先建成现代功能完善的西部经济强市,切实承担起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职能。
(三)修编是落实国家航天、航空、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发展的需要
西安是国家重要的航天、航空、装备制造业基地。按照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近期陆续安排了国家级公路、铁路、战略物资储备等重要基础设施,以及重要的工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建设项目,这些大型项目的落实,已经超出了现行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改变了现行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
(四)修编是保护好世界文化古都的需要
西安是世界著名古都,我国最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文物古迹众多,此外,西安还拥有丰富的河湖水系,台塬、秦岭山脉等独特的历史地形地貌及国家级风景名胜保护区等,这些都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划定保护区范围,按照规划严格控制周边开发强度,并在更大的范围内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五)修编是适应行政区划调整的需要
2002年临潼、长安经国务院批准撤县改区,根据有关要求,必须尽快对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内容:绘就古都西安特色城市蓝图
(一)城市发展目标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至2020年,保持10%左右的年均增长速度,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使西安市成为经济繁荣昌盛、基础设施完备、人民安居乐业、生活殷实富足、生态环境优美、城乡协调发展、社会和谐有序、政治民主文明的西部最佳城市。
城市建设发展目标: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科技创新城市;生态宜居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航空航天、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等工业基地;西部经济中心。
(二)城市规划区范围
本次规划涉及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西安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0108平方千米。规划空间分为三个层次:
市域范围:西安市行政辖区。城镇范围:主城区、中心城镇、镇。
主城区范围:以唐长安城为中心,以绕城高速为基本轮廓,东至灞河,西到绕城高速路,南至长安(潏河),北到渭河。
(三)城市性质
西安是陕西省省会,国家重要的科研、教育和工业基地,我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并将逐步建设成为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现代城市。
(四)城市特色
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老城区与新城区各展风采,人文资源与生态资源相互依托。
(五)城市规模
到2020年,西安市域总人口规模为1070.7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规模为850.67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9.5%,主城区人口规模为528.4万人;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65平方千米以内,主城区的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90平方千米以内,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92.73平方米左右。
(六)市域城镇空间布局与城乡协调发展
1.市域城镇空间布局
按照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区域与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在西安市域范围内,构建“一城、一轴、一环、多中心”的市域城镇空间布局,形成主城区、中心城镇、镇三级城镇体系结构。因地制宜地稳步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2.新农村建设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通过调整城乡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形成城乡一体、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并提出城市产业、技术、资金等要素和基础设施向农村转移和延伸,以城市辐射带动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对全市域的村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七)主城区布局结构
优化主城区布局,凸显“九宫格局,棋盘路网,轴线突出,一城多心”的布局特色,以二环内区域为核心发展成商贸旅游服务区;东部依托现状发展成工业区;东南部结合曲江新城和杜陵保护区发展成旅游生态度假区;南部为文教科研区;西南部拓展成高新技术产业区;西部发展成居住和无污染产业的综合新区;西北部为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北部形成装备制造业区;东北部结合浐灞河道整治建设成居住、旅游生态区。
(八)优势产业规划
突出特色,加强整合,构筑优势产业集群,重点发展高新技术、现代装备制造、旅游、现代服务、文化等五大优势产业。“老(明)城”以人文旅游、文化服务、商业零售业为主;西南方向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东北和东南方向重点发展文化、旅游、物流等产业;北部方向重点发展出口加工、现代制造业。
(九)综合交通规划1.对外交通
建成面向国际的中国西部航空枢纽,国内重要的公路、铁路交通枢纽,西部最大的物流中心。构筑以航空、铁路、高速公路为骨架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确立辐射全国的快速、便捷的客货运交通枢纽地位。
2.城市交通
建立以轨道交通、普通公共交通为主,多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完善主城区道路系统,形成“一高、一绕、两轴、三环、六纵、七横、八射线加旅游环线”的道路网格局。
(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以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为核心,以城市协调发展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有机更新的原则,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的整体保护,重点保护传统空间格局与风貌、文物古迹、大遗址、河湖水系等,体现西安古都特色,妥善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关系。
加强老(明)城的整体保护。在老(明)城内,保护与恢复历史街区、人文遗存,合理调整用地结构,改善老城的城市功能,增强老城活力,通过一系列保护措施,构建具有古城特色的和谐西安。
(十一)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以南部秦岭山地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区、渭河流域湿地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区为主体,以山、林、塬为骨架,以风景名胜区、遗址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为重点,以主要河流、交通廊道沿线绿色通道为脉络,形成城乡一体的生态体系。
加强对地表水、饮用水源的保护,对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污染进行控制,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十二)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管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转,重视水资源供给、能源供应、信息通讯安全,综合部署供水、排水、能源、水利、通信、环保、防灾等市政公用设施,建成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为西安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十三)近期建设规划1.发展规模
2010年,西安市域常住人口规模为920万人,市域城镇人口规模为65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1%,其中主城区城镇人口规模为450.2万人。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60平方千米以内,其中主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403平方千米。
2.重点发展区域及建设重点
加快“四区两基地”建设,重点建设未央新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疏解老城压力;近郊地区重点进行组团、新城和县城建设等;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投入,提升城市公共设施服务能力和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完善城市道路系统建设,加强城市环境建设与整治力度,全面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保护城市历史文脉,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与档次,全面优化人居环境。
过程:科学编制、公众参与
西安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共经历了四个阶段:
2002年10月至2004年1月(前期准备工作阶段):进行西安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的研究和探讨,为总体规划修编奠定了良好基础;
2004年1月至2004年8月(大纲编制阶段):确定城市布局方向、城市性质、城市规模、城市资源、城市环境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重大专题,并注重突出了西安城市特色的研究;
2004年9月至2004年12月(成果编制阶段):规划方案和29个专项规划的编制阶段,多次召开各个层次的专家论证会和市级各部门征求意见会,对成果进行了反复论证和修改;
2005年1月开始至2008年5月(成果报批阶段):规划成果经省、市政府及人大相关会议审查通过后于2005年6月上报建设部,2006年12月,通过建设部第111次部常务会议后上报国务院审查,2008年5月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西安城市总体规划(2008年—2020年)》。
本次规划修编工作得到省、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工作方法上与前三次有所不同,采取“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模式,建立重要工作协调会议和专业规划协调会议相结合的会议制度,广泛吸取市级各部门、中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多种形式向市民进行公示,为科学编制总体规划奠定基础。
解读:西安新总规突出五大亮点
亮点之一:城乡发展一体化
在西安市10108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完善城市功能,强化主城区与周边区域的联系,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结构完善的城镇体系;同时为积极引导人口的合理分布,防止城市人口规模盲目扩大,一体化的城乡发展格局将使城市与乡村的百姓共同享受城市发展带来的成果。
亮点之二:城市特色更加鲜明
在尊重历史文化,继承历史文脉,保护历史风貌的基础上,促进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的有机结合,凸现西安“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老城区与新城区各展风采,人文资源与生态资源相互依托”的城市特色。鲜明的城市特色将使作为历史文化古都的西安市民更具自豪感和归宿感。
亮点之三:资源配置科学合理
在城市发展中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集约化道路,通过优化城市布局,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合理配置城市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突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的特点。合理的资源配置将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使城市更加和谐。
亮点之四:配套设施安全高效
建立公路、铁路和民航相协调的对外交通体系,完善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重视水资源供给、能源供应、信息通信安全,综合部署水、电、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加快建立和健全现代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完善的城市配套设施将为百姓的生活、工作提供最便捷的条件。
亮点之五:人居环境舒适宜人
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合理利用城市生态要素,结合山、塬、河、田、城等自然地貌特征,恢复“八水绕长安”,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最佳生态人居城市。舒适的人居环境将使百姓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得到较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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