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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来源:北京市招标投标信息平台,作者:

2015年昌平区小微绿地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4-07
项目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CPXWLD-2015-SJ01)

  2015年昌平区小微绿地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发改[2015]15号文批复建设。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设计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总建设面积27254.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和庭院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3. 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昌平区城南街道和南邵镇内,共包含7处代征绿地,涉及北京风景北侧、南侧和西侧代征绿地、金隅观澜时代东侧代征绿地、金科廊桥水岸西侧代征绿地、南环大桥西侧代征绿地以及昌平公园南侧代征绿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应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含)以上设计资质;

  3. 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

  4. 设计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历;

  5.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6. 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5年4月7日至4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2. 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此外,投标人报名时还应提供不少于三项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即设计合同)原件供审查;若潜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该单位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该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供审查。

  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院21号楼附属楼A座玉兴商务楼209室)。

  4. 招标文件售价: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00元整),售后不退。

  四、现场踏勘:另行通知。

  五、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15年4月28日组织公开开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

  联系人:门云

  电  话:010-80116602

  招标代理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院21号楼附属楼A座玉兴商务楼209室

  联系人:李泓雨 张娉婷

  电  话:010- 57171797 

  传  真:010- 51768195 

  2015年4月7日

批复文号 昌发改【2015】15号
 
文章字数: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