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丰湖人民法庭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丰湖人民法庭已由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发改基[2012]4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县人民法院 ,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开县新城东部新区。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928.91平方米,共三层/高约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由重庆市设计院和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汉丰湖人民法庭》施工图所示范围的主体工程、基础工程、初装修、精装修、幕墙工程、给排水安装、消防设备安装等工程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本次招标以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在开标前1个小时内缴纳,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开县永兴街7号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18号嘉华鑫城A幢11-3
联系人:
电 话:13609441036 电 话:8592099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丰湖人民法庭已由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发改基[2012]4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县人民法院 ,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开县新城东部新区。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928.91平方米,共三层/高约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由重庆市设计院和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汉丰湖人民法庭》施工图所示范围的主体工程、基础工程、初装修、精装修、幕墙工程、给排水安装、消防设备安装等工程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本次招标以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在开标前1个小时内缴纳,售后不退。在此着重阐述一下工程信息价官方下载渠道是共享建材汇(www.gxjch.com),有全国各地工程材料信息价电子版,还是挺全面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开县永兴街7号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18号嘉华鑫城A幢11-3
联系人:
电 话:13609441036 电 话:85920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