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马头分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工程编码 | 1304ab150001-001 | 所属地区 | 邯郸市马头生态工业城 |
工程名称 | 邯郸市马头分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 ||
建设单位 | 邯郸市公安局马头生态工业城公安分局 | ||
工程地点 | 马头生态工业城金马路以北、霸王渠大街以西。 | ||
建筑面积 | 1554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邯郸市马头分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的施工及维保,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400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平台 | ||
联系人 | 王浩 | 联系方式 | 0310-2031958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5-01-05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5-01-09 17:3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5-01-05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5-01-09 17: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5-1-05至2015-1-09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平台 | ||
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马头分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已由邯郸市马头生态工业城经济发展局以邯马城经发【2014】04号核准招标方案,招标人为邯郸市公安局马头生态工业城公安分局,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马头生态工业城金马路以北、霸王渠大街以西。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554平方米,拟建一栋地上2层的综合侦察楼,一栋2层的窗口用房及附属用房。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邯郸市马头分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的施工及维保,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需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在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没有在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回执单。非本省投标企业在报名时需持有《进冀建筑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原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平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26日9:00分,地点为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注意事项: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在营业执照注册地或本工程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 根据《关于加强进冀建筑工程投标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冀建招办【2012】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非本省投标企业在报名时需具有《进冀建筑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原件,否则不予报名。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邯郸市公安局马头生态工业城公安分局 联 系 人:牛延恒 电 话:0310-62995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宏海、郭冲 电 话:0310-8099318 传 真:0310-8099318 2015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