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宝龙镇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县宝龙镇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已由潼南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潼发改 [2013]2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潼南县宝龙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及县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 潼南县宝龙镇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 潼南县宝龙镇;
3.工程规模: 拆除原政府职工住宿楼700平方米,改建镇公共服务中心(包括财政公共服务、农业综合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村建国土所服务窗口等),总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共四层,高约
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 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6.招标范围:公共服务中心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节能、消防及附属设施等工程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外企业必须取得入渝备案许可),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
3.3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均在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tnjy.com)直接下载。
4.2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报名费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报名后不退还。
4.3 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5.2 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无论关注或下载与否,一律视为全部知晓。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tnjy.com)及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潼南县宝龙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潼南县宝龙镇 |
地 址: |
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66号 |
邮 编: |
402660 |
邮 编: |
402660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13667674293 |
电 话: |
18580640869 |
传 真: |
|
传 真: |
|
2014 年 9 月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县宝龙镇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已由潼南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潼发改 [2013]2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潼南县宝龙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及县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 潼南县宝龙镇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 潼南县宝龙镇;
3.工程规模: 拆除原政府职工住宿楼700平方米,改建镇公共服务中心(包括财政公共服务、农业综合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村建国土所服务窗口等),总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共四层,高约
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 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6.招标范围:公共服务中心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节能、消防及附属设施等工程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外企业必须取得入渝备案许可),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
3.3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均在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tnjy.com)直接下载。
4.2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报名费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报名后不退还。
4.3 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5.2 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无论关注或下载与否,一律视为全部知晓。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tnjy.com)及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潼南县宝龙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潼南县宝龙镇 |
地 址: |
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66号 |
邮 编: |
402660 |
邮 编: |
402660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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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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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667674293 |
电 话: |
18580640869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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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