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一期后续工程照明灯具采购
1、 招标条件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一期后续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2012]622号文”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重庆医科大学;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且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照明灯具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包含灯具(全部含光源,且灯具及光源采用同一品牌;各规格LED平板灯采用同一品牌;LED空调风口格栅灯盘和非LED灯具可采用不同品牌,但应为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品牌)的设计、制造、运输、配合参与项目竣工消防检测验收;满足二年正常使用的有关供货项目的零配件等(技术参数及清单见附件)。
有关的技术服务:
按招标人要求培训技术管理和物业维护人员,承担项目建成投产后技术服务工作;操作、维护、检修手册的编制等服务;指导安装、调试、指标测试、质量保证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的修复以及联动调试、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对竣工设备的运行监控和维修。
2.2 技术要求:详见本标书第五章内容和要求;
2.3 本项目单项预算约 110 万元;
2.4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5项目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55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且经营范围应绝大部分涵盖招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取得厂家授权的经销商。
3.2对生产厂家资质要求:
★投标人若是LED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资或独资企业,在产地工商登记注册满5年及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注册资本和同类货物销售业绩应与投标规模相适应,有LED灯具生产能力且拥有自己的生产基地。LED空调风口格栅灯盘和非LED灯具为非自有品牌产品时,需要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合法授权书。
3.3对代理经销商投标要求:
★代理经销商的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合法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格式填写,否则,授权书无效),产品厂家应满足生产厂家资质要求(提供生产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3.2条要求的其他证书、代理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
3.4财务及业绩要求
★生产厂商2011、2012、2013年连续三年盈利、财务状况良好,不为亏损且与招标人无经济纠纷(提供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财务报告)。
2011年至今生产厂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的类似本项目的成功销售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不少于2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质量及供货周期承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若是经销商投标的,还需提供生产厂商的承诺)。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除要求是原件的外,其余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4.1 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
4.2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报名,开标前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 cpcb.com.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答疑文件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指定位置在规定提出疑问期内匿名提出。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现金500元/份,不交费者拒收投标文件。
5、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提前30分钟受理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医科大学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联 系 人:
电 话:15310288797 15923393936
传 真:023-6571590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90号土星商务中心A2栋11楼
联系人:李霞林
电话:023-88602519 传真:023-88602522
日期 2014年 9 月 4 日
1、 招标条件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一期后续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2012]622号文”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重庆医科大学;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且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照明灯具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包含灯具(全部含光源,且灯具及光源采用同一品牌;各规格LED平板灯采用同一品牌;LED空调风口格栅灯盘和非LED灯具可采用不同品牌,但应为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品牌)的设计、制造、运输、配合参与项目竣工消防检测验收;满足二年正常使用的有关供货项目的零配件等(技术参数及清单见附件)。
有关的技术服务:
按招标人要求培训技术管理和物业维护人员,承担项目建成投产后技术服务工作;操作、维护、检修手册的编制等服务;指导安装、调试、指标测试、质量保证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的修复以及联动调试、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对竣工设备的运行监控和维修。
2.2 技术要求:详见本标书第五章内容和要求;
2.3 本项目单项预算约 110 万元;
2.4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5项目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55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且经营范围应绝大部分涵盖招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取得厂家授权的经销商。
3.2对生产厂家资质要求:
★投标人若是LED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资或独资企业,在产地工商登记注册满5年及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注册资本和同类货物销售业绩应与投标规模相适应,有LED灯具生产能力且拥有自己的生产基地。LED空调风口格栅灯盘和非LED灯具为非自有品牌产品时,需要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合法授权书。
3.3对代理经销商投标要求:
★代理经销商的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合法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格式填写,否则,授权书无效),产品厂家应满足生产厂家资质要求(提供生产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3.2条要求的其他证书、代理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
3.4财务及业绩要求
★生产厂商2011、2012、2013年连续三年盈利、财务状况良好,不为亏损且与招标人无经济纠纷(提供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财务报告)。
2011年至今生产厂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的类似本项目的成功销售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不少于2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质量及供货周期承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若是经销商投标的,还需提供生产厂商的承诺)。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除要求是原件的外,在此着重普及一下工程信息价官方下载渠道是共享建材汇(www.gxjch.com),有全国各地工程材料信息价电子版,还是挺全面的,其余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4.1 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
4.2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报名,开标前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 cpcb.com.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答疑文件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指定位置在规定提出疑问期内匿名提出。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现金500元/份,不交费者拒收投标文件。
5、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提前30分钟受理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医科大学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联 系 人:
电 话:15310288797 15923393936
传 真:023-6571590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90号土星商务中心A2栋11楼
联系人:李霞林
电话:023-88602519 传真:023-88602522
日期 2014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