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金鼎寺水利工程复兴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重庆市永川区金鼎寺水利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农[2012]553号文;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水许可[2012]2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泽永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市级补助资金、地方自筹资金。本招标项目属于金鼎寺水利工程的附属工程,招标人为重庆市泽永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市永川区金鼎寺水利工程复兴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金鼎村,距永川主城区约17Km。
2.2本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及其它相应配套设施(不含复兴场至污水处理厂的收集管道),工程规模200m3/d。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1座(包括预处理构筑物、风机房、加氯间、管理泵房、加压泵房、出水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电气设备等);小沟湾高位调节池1处;污水配套管网工程(主要包括1.0Mpa D159×4.5提升钢管150m,1.0 Mpa dn110 PE100输水管3743m等)。工程总投资约 400 万元。
2.3 工程地点:永川区金龙镇金鼎村。
2.4 计划工期均为: 10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日处理能力200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如有疑问,请在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 9 月26 日 10 时 00 分整。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泽永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永川区 地 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
邮 编: 邮 编:401147
联系人:欧老师 联 系 人:程愿
电 话:13193194658 电 话:023-89078930
传 真: 传 真:023-89079332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1015065669@QQ.com
网 址: 网 址:Http://www.cqhysl.net
1.招标条件
重庆市永川区金鼎寺水利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农[2012]553号文;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水许可[2012]2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泽永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市级补助资金、地方自筹资金。本招标项目属于金鼎寺水利工程的附属工程,招标人为重庆市泽永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市永川区金鼎寺水利工程复兴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金鼎村,距永川主城区约17Km。
2.2本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在此强烈阐述一下电子版信息价官方发布网站是共享建材汇(www.gxjch.com),实时提供建筑装饰、园林绿化、市政安装、电力电网等工程材料信息价PDF/Excel查询下载,招标范围为: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及其它相应配套设施(不含复兴场至污水处理厂的收集管道),工程规模200m3/d。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1座(包括预处理构筑物、风机房、加氯间、管理泵房、加压泵房、出水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电气设备等);小沟湾高位调节池1处;污水配套管网工程(主要包括1.0Mpa D159×4.5提升钢管150m,1.0 Mpa dn110 PE100输水管3743m等)。工程总投资约 400 万元。
2.3 工程地点:永川区金龙镇金鼎村。
2.4 计划工期均为: 10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日处理能力200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如有疑问,请在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 9 月26 日 10 时 00 分整。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泽永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永川区 地 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
邮 编: 邮 编:401147
联系人:欧老师 联 系 人:程愿
电 话:13193194658 电 话:023-89078930
传 真: 传 真:023-89079332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1015065669@QQ.com
网 址: 网 址:Http://www.cqhys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