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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来源: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作者:

大足区2014年撤并村通达工程项目

 

    1、招标条件

 大足区2014年撤并村通达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委员会以大足交委发【2014】46号文件批准实施,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来源为国有资金和村民集资,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

2.2工程规模:大足区2014年撤并村通达工程项目包括佛井路、新白路共两条道路工程,原路分为泥结碎石路面、土路基、锶渣路面三种,现对其加以改建,新建路基及扩宽路基采用手摆片石补强,铺筑22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铺5cm沥青砼面层,道路两侧为C15现浇路缘石。

经招标人根据工程现场具体情况决定,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①一标段:佛井路,道路长4470m

②二标段:新白路,道路长3390m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各标段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但沥青砼面层面层不纳入本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4工期:各标段工期均为150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重庆市外地施工企业投标须提交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投标人同时对上述合同包中的2个合同标段进行投标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或全部作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9月5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500 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4 年 9 月9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4 年9月 25日 14:30 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区三驱镇                  联系地址:大足区蓝湖星空小区(商务中心大楼东侧)

    联系人:杨高明                          联系人:龚国龙

    联系电话:13983057618                   联系电话:13983204718

 

                                 2014年9月3日

 

    1、招标条件

 大足区2014年撤并村通达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委员会以大足交委发【2014】46号文件批准实施,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来源为国有资金和村民集资,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

2.2工程规模:大足区2014年撤并村通达工程项目包括佛井路、新白路共两条道路工程,原路分为泥结碎石路面、土路基、锶渣路面三种,现对其加以改建,新建路基及扩宽路基采用手摆片石补强,铺筑22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铺5cm沥青砼面层,道路两侧为C15现浇路缘石。

经招标人根据工程现场具体情况决定,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①一标段:佛井路,道路长4470m

②二标段:新白路,道路长3390m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各标段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但沥青砼面层面层不纳入本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4工期:各标段工期均为150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重庆市外地施工企业投标须提交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投标人同时对上述合同包中的2个合同标段进行投标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或全部作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9月5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500 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4 年 9 月9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4 年9月 25日 14:30 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区三驱镇                  联系地址:大足区蓝湖星空小区(商务中心大楼东侧)

    联系人:杨高明                          联系人:龚国龙

    联系电话:13983057618                   联系电话:13983204718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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